摩根家族,1929年那场危机这个家族也不法挽救
摩根士丹利:“我们面临的主要竞争来自我们的客户”
与分离前的情况截然不同,摩根士丹利成立后业绩表现远远超过 J.P.摩根。
摩根士丹利承接了大量原本摩根集团客户的公司债券发行,光是第一年就接手了 10 亿美元的债券发行业务,市场份额高达四分之一。直到 20 世纪 50 年代,最引人注目的那些债券发行,比如通用汽车在 1953 年 3 亿美元债券和 3.28 亿美元股票的发行,往往都是交由摩根士丹利来进行。
然而,摩根士丹利的客户中越来越多公司不再需要靠投资银行来发行债券了。1973 年成为了公司最年轻合伙人的刘易斯•伯纳德(Lewis W. Bernard)曾经预言说:“客户们将尽量自己解决问题,所以我们面临的主要竞争来自我们的客户。”
公司弱小、银行强大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许多大公司的名声并不比投资银行差。这意味着他们不需要银行来做担保,完全可以通过自行出售商业票据或者向投资机构直接募集资金来融资。对作为资金提供者和使用者的中介的摩根士丹利来说,这直接导致了他们债券发行业务的减少。
新趋势最终迫使摩根士丹利不再局限于债券承销业务,他们在 1971 年加入高盛(Goldman Sachs)和所罗门兄弟(Salomon Brothers,后被旅行者集团并购)的行列中,开始从事他们过去极其排斥的债券交易业务。
这次业务转变决定后来被证明是正确的,因为承销业务逐渐变得越来越不赚钱。 1982 年 SEC 颁布的“415 规则”令公司发行债券这件事,从漫长的承销转至讲究实效的短时交易,而这并非摩根士丹利的特长,他们因此丧失了自 1953 年就保持着的承销商第一名的地位,跌至第六名。不仅如此,415 规则令承销商所能获得的承销费用也随之减少。
而 1974 年摩根士丹利所进行的第一次敌意收购成为了公司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
一直以来,在接兼并的生意时,为了避免激怒大客户而失去承销生意,摩根士丹利都会考虑相关公司与大客户们的关系。对已有客户来说,兼并业务属于摩根士丹利给客户的附加服务,只会收取小额费用。
然而,承销生意已经不那么重要了。而兼并案正在迅速增加,20 世纪 60 年代,美国有 25000 家企业因此而消失,兼并甚至还促成了美国 100 强企业中 18 家企业的诞生。
为了增加收入来源,摩根士丹利在 70 年代成为了第一家设立兼并和收购部的银行。1974 年,摩根士丹利打破了过去的原则,不再只是进行稳健的收购,而是进行所谓的敌意收购——目标公司经营者不同意的收购,协助加拿大镍矿企业英科公司(International Nickel)以每股 41 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当时每股 19 美元、全球最大的电池制造商——电子蓄电池公司(Electric Storage Battery Company)。
而这成为了摩根士丹利敌意收购业务的开端,他们按照成交总额的百分比来收取服务费,在并购案数量和金额不断上涨的背景下,摩根士丹利靠此获得的利润不断增加。1985 年,作为华尔街兼并业务第一的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赚了 8200 万美元。
有意思的是,大洋彼岸的摩根建富公司走了与摩根士丹利相似的道路。